解決碳洩漏 - 歐盟逐步推動 CBAM 以達成氣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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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需要全球性的解決方案,歐盟早已提出「Fit for 55」目標,意即到2030年碳排放量將比1990年的水平減少55%,2050年最終實現淨零排放。只是許多非歐盟國家普遍採取不太嚴格的氣候政策,當歐盟企業將碳密集的生產轉移到其他國家時,或歐盟產品被進口取代時,會出現「碳洩漏」風險。

為解決這項漏洞,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將逐步引入,最終將取代原有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missions Trading System),讓進口到歐盟的特定商品生產時所隱含碳排放也已支付費用,以確保進口的碳價格等於國內生產的碳價格,以及歐盟的氣候目標未受破壞。

|CBAM目標是協助貿易夥伴脫碳

水泥

歐盟委員會在2023年8月17日通過實施條例,包括相關規範與計算CBAM商品隱含排放量的臨時方法。10月1日開始進入過渡階段,進口商的第一階段報告將於2024年1月31日結束。 CBAM目標是推動主要貿易夥伴脫碳,但實際上也是讓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能更穩健、有效的工具。

初期過渡階段,CBAM首先適用於碳密集生產、碳洩漏風險最大的進口產品,包括水泥、鋼鐵、鋁、化肥、電力和氫氣。CBAM主要關注基礎材料及關鍵的中間原料;不過,在鋼鐵產業的價值鏈覆蓋範圍最廣,涵蓋原材料和下游製成品。根據歐盟委員會估計,到了2030年,CBAM有助於將其涵蓋產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1%,以及五個產業的碳洩漏減少29%。

CBAM目標是對所有碳密集進口產品徵收碳稅,2023年10月起,進口商只需報告產品中包含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無需支付費用。2026年1月1日後,進口商每年需要申報上一年度進口到歐盟的貨物數量及其隱含的溫室氣體,並且繳交相應數量的CBAM證書,證書價格根據歐盟排放交易體系配額的每周平均拍賣價格計算。

|消費者可能要承擔更高價格

雖然CBAM在幾年內尚未正式實施,但已引發歐盟貿易夥伴的強烈反對,其中第一項、同時最明顯的影響,將是歐洲消費者將面臨更高價格。因為進口會更加昂貴,且會隨著CBAM的逐步實施,分配給許多國內產業的免費配額將逐漸減少,導致生產成本提高。

此外,貿易量也將受衝擊;對出口而言,最終取消免費配額後,將對歐洲下游產業外銷競爭力造成打擊。對進口來說,影響程度取決第三國生產商的碳密集程度,以及這些國家是否制定碳價格來推動脫碳。

鋁的部分,挪威、冰島是2022年歐盟最大和第三大供應國,來自這些國家的貨物將不受CBAM的約束,鋁供應基本不太受影響,但其他國家的供應會有衝擊,尤其是中國、印度的排放強度遠超過其他國家。
 
鋁冶煉廠的直接排放差異,主要來自電力系統,以中國為例,原鋁生產的88%是基於燃煤發電,只有12%是來自於水力發電。中國雖有國內排放交易體系市場,但目前僅涵蓋發電產業,且交易價格比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有大幅折扣,要將該產品轉移到歐盟的外成將相當巨大。

印度的鋁工業是由燃煤自備電廠提供,前景更令人擔憂,由於缺乏碳稅、碳排放交易系統,雖然該國有煤炭稅,但根據定義不屬於碳稅,不太可能以CBAM的部分來抵消。

2022年,俄羅斯是歐盟最大鋼鐵產品供應國,排放強度約為每噸鋼鐵1.5噸二氧化碳,低於全球平均水準,代表CBAM不會對其產生重大影響。第二大供應國土耳其,中國則是歐盟第三大鋼鐵產品供應國。

此外,受CBAM約束的不僅只有鋼鐵、下游鋼鐵產品,鐵礦石也在CBAM的列管名單中,因此,上游產業也將受到影響。 

從2027年起,歐盟將向第三國水泥出口商收取進口產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根據歐洲水泥協會的報告,截至2021年,第三國的水泥進口量五年內增長300%,最高增幅已與ETS的信用價相當。像澳大利亞的企業,含有巨大二氧化碳成本生產的水泥都被運輸到歐盟,至於英國水泥業,預計每年將因CBAM額外支付3010萬美元。

|各國碳定價機制未達歐盟標準

世界銀行統計,全球約40個國家,20多個城市已經使用碳定價機制,目前實施碳定價方案約占排放量的一半,相當於全球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的13%。但問題是,多數國家的碳機制,有些是覆蓋範圍,有些是碳定價,都未達到歐盟標準,導致歐盟碳配額的交易價格,遠高於全球多數碳價格。

由於必須負擔更多成本,歐盟貿易夥伴可能會選擇報復,以及對歐盟進口設置壁壘,也可能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中質疑歐盟的政策。例如,中國已要求歐盟在世貿組織證明徵收碳邊境稅的合理性,這代表中國可能在貿易法庭上挑戰CBAM的規範。

理想情況下,世界各地應該有一個標準的碳價格,但碳定價方案的嚴厲程度、範圍,差異很大。因此,全球碳稅的協商顯然知易行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