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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全台8類場所禁用PLA免洗餐具
環保署於今年8月起擴大禁用PLA免洗餐具的範圍,未來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業等8類場所不得提供PLA材質的免洗餐具,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