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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關係人重大交易 未來有條件先提交股東會同意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日電)為保障股東權益,金管會擬修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若和關係人進行重大交易,即金額達公司總資產10%以上,應先提股東會通過,新制最快明年第1季上路。以往例而言,未來應屬不動產交易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