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公會:囤房稅2.0不利先建後售模式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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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9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商公會指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盼建商先建後售,囤房稅2.0卻對先建後售者不利,政策矛盾,讓建築業不知要如何配合。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在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方面,持有期間2年內房屋,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超過2年的餘屋則適用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範圍2%至4.8%;新制自113年7月1日施行,114年5月正式開徵。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分析,囤房稅2.0未來上路後,除衝擊多戶持有者,也影響有長期庫存的建商,尤其新屋影響比舊屋明顯。

根據591新建案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六大都會區加新竹縣市在線銷售的建商成屋餘屋量,最多的是高雄市6360戶,其次為新北市5380戶、桃園市3211戶,接著依序為台南市2171戶、台中市1413戶、台北市1375戶,最後則是新竹縣市的459戶。

591房屋交易網新聞公關組組長林哲緯分析,這幾年中南部因科技議題加持,吸引大批建商到此插旗,但因部分地區房市過熱,導致買氣放緩,使建商成屋餘屋量逐漸升高,直追北台灣各縣市。

針對北台灣房市,住展雜誌則指出,若觀察近5年北台灣建商推案量,研判未來保守估計還有逾新台幣300億元的案量。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認為,7月1日上路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希望建商先建後售,現在房屋稅修正條例卻對先建後售者不利,「政策之間充滿矛盾,建築業不知道要如何配合」。

楊玉全表示,建築業參與都更危老、促進土地利用,增加就業機會有貢獻,但卻被打成投機囤房者,「實在是很不公平」,他呼籲政府在訂定基準時,應給予建商更長的銷售期。(編輯:潘羿菁、楊凱翔)1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