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率調降 2020年第2季房價負擔能力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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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前發布2020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受惠於房貸利率調降,本季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降為1.363%,房價負擔能力變好。六都房貸負擔率部分,除台北市較上季上升0.51%,其餘五都房貸負擔率均為減輕下降。


內政部11月10日發布2020年(民國109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

全國房貸負擔率 2016年以來最輕

本季受惠於房貸利率調降,2020年第2季全國房貸負擔率34.64%,相較上季減輕0.66%,較去年同季減輕1.42%,為2016年以來負擔最輕;而房價所得比為8.66倍,相較上季上升0.04,較去年同季下降0.13。

本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提高1.11%,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上升0.68%,2020年第2季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由1.607%降為1.363%,故房貸負擔率減輕主要是利率降低所致。

六都房貸負擔率 僅北市上升0.51%

內政部表示,本季六都房貸負擔率部分,除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57.57%,較上季上升0.51%,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外,其餘五都房貸負擔率均為減輕下降。

本季各市縣房價負擔能力,可合理負擔等級計12個(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略低等級計6個(台中市、宜蘭縣、新竹縣、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偏低等級為新北市;過低等級為台北市。

其中,房價負擔能力由略低等級提高至可合理負擔等級之縣市有桃園市、台東縣、澎湖縣3個。整體而言,受惠房貸利率調降,2020年第2季房價負擔能力變好。

註1|房貸負擔率=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

(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以20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為成,計算每月應還本利月攤還額。)

註2|房價負擔能力換算方式

房貸負擔率比例vs.房價負擔能力等級

   房貸負擔率<30%   可合理負擔   

   30%房貸負擔率<40%   略低   

   40%房貸負擔率<50%   偏低   

   房貸負擔率≧50%   過低   

註3|房價所得比=中位數住宅價格/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

資料提供:內政部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