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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遵主管有條件兼任 金管會修訂辦法年底上路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8日電)為強化保險業法令遵循,金管會將修訂「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明定保險業總機構法遵主管應為專職,不得兼任同一集團內營利事業法遵主管,但可兼任不具利益衝突職務,如大學教授等,預計今年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