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二廠採購涉貪遭糾正 台電:全力防範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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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3日電)核一、二廠工程採購疑涉貪瀆及圍標不法,監察院糾正台電公司。台電表示,虛心檢討,持續精進、強化員工廉政意識及內部採購流程控管,以防範人員貪瀆,並確保工程品質。

前台灣電力公司主管賈儒龍涉收賄並助業者承包核一廠、核二廠採購工程。監委說,台電內控制度不佳,通過糾正台電公司;行政院也應責成司法警察機關加強掃蕩相關案件,並督促經濟部、台電公司、法務部及工程會檢討改善。

台電透過新聞稿指出,有關該圍標集團涉及得標的工程,皆屬電廠外圍雜項工程,不涉及核能安全有關項目,完工後已依採購法規定進行驗收,並未發現不符工程品質情事。

台電強調,經查無任何員工參與暴力圍標情事;至於賈姓員工的不法行為,106年台電便發現異常並立即將其調離電廠,後續該員因涉及非法索賄,遭聲押及判刑,台電也按照規定予以停職處分。

台電說明,為進一步防範可能發生的不法行為,並增進核電廠保安防護,已要求各核電廠大門保警加強人車動態監控,嚴格控制開標室及大門口的人員活動,並密切觀察電廠是否有可疑人事物。此外,亦持續優化採購流程,防止不肖人員接觸投標資料,並擴大投標者的關聯性和背景調查,針對可疑案件調查追蹤甚至移送檢調。

有關監察委員提及核一廠相關邊坡災害評估工作,台電表示,其成果報告目前仍在核安會審查中,待審查通過後將由管制機關上網公告。(編輯:張均懋)11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