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金融機構跨業合作擬擴及期貨、保經業 首季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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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6日電)現行非金控的獨立金融機構若要跨業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服務,僅限於銀行、信合社、券商及保險公司之間,金管會採納業界建議,擬將獨立期貨商及保經公司納入可跨業合作推廣範圍,最快首季上路,估3家獨立期貨商及32家保經可受惠。

現行非金控的獨立金融機構若有意跨業合作,適用「金融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目前僅開放銀行、信合社、券商及保險公司之間,可跨業合作推介保單、國內基金及信用卡,及跨業提供銀行業務、保險業務與股務代理代收件。

期貨公會及保經公會分別透過金融總會金融建言白皮書、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向金融業請益之旅,向金管會提出建言,金管會經過評估,決議採取2大放寬,首先,獨立金融機構合作推廣規範適用對象增納期貨商及保經業。

其次,獨立金融機構合作推廣服務項目隨之放寬,其中,銀行、券商及保險公司可合作推廣項目增加期貨經紀業務或期貨交易輔助業務開戶、期貨經紀相關業務代收件,保經業僅限於與信託業合作推廣推介保險金信託及代收件。

金管會粗估,有3家獨立期貨商及32家保經可望因此受惠。不過,金管會仍有訂定獨立金融機構與他業合作推廣的資格門檻,包括資本適足性或內控要求、一定期間內未受重大裁罰等。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金管會將盡快發布函令,後續金融業公會將配合修訂自律規範,作業期程可能需1至2個月,此次放寬最快有望今年首季上路。(編輯:張均懋)11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