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調整期信基金特定比率計算公式 月底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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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7日電)期信基金一旦出現大幅申購,可能導致期信基金從事期貨交易所收取與支付保證金及權利金占基金淨值比率短暫失真,金管會決議修正比率計算方式,月底前上路,可望降低基金經理人因比率被動違規必須寫報告的額外行政負擔。

依金管會規定,期信基金從事期貨交易所收取與支付保證金及權利金占基金淨值比率不得低於5%,比率分子為期信事業近5個營業日所收取與支付的保證金及權利金合計數平均值,分母為期信基金淨資產價值。

因比率分母僅採計單日,分子卻採近5個營業日平均值,一旦期信基金出現大幅申購,將導致比率分母一舉跳增,但分子沒有大幅變化,比率因此大幅下降而未達5%標準。金管會過往雖不會對此類被動違規開罰,但基金經理人仍必須為此撰寫報告,增添行政負擔。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天在例行記者會宣布,金管會決議採納期貨公會建議,修正比率計算方式,改為「收取與支付的保證金及權利金合計數占期信基金淨資產價值比率,最近5個營業日平均數不得低於5%」,預計1月底前發布函令上路。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4年12月底止,有2家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業者共發行15檔期信基金,資產規模達新台幣257億元,受益人共6萬4562人。2家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業者為元大投信及街口投信。(編輯:林家嫻)114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