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4日電)固體再生燃料(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爭議持續,經濟部訴願委員會今天公告決議,二度撤銷桃市府針對SRF業者禁止入園許可處分。經濟部產發署表示,訴願會為獨立機制,也尊重桃市府本於職權,就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限。
桃園市政府今年3月宣布廢止3家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但業者對此提出訴願,經濟部6月6日撤銷市府處分。桃市府今年8月8日再度撤銷SRF業者入園許可,台灣立方、可寧衛、立疆等3家SRF業者不服桃市府處分,再度向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提起訴願。
訴願委員會今天公告桃園科技工業區專案入園事件的訴願決定,撤銷桃市府針對SRF業者禁止入園許可處分。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訴願會為獨立機制,多數委員皆為外部法律專家學者,尊重法律專家的一致決定。
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共有11位委員,除2名政府代表外,其餘委員皆由外部法律專家學者組成,訴願決定書則是由法律專家討論後,作出一致性的決議。
產發署表示,環境部近期已預告SRF空污排放標準與SRF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就料源、製程設備、產品品質、流向管制全面加嚴管理,要求鉛、鎘、汞與戴奧辛的空氣污染排放皆需比照歐盟現行法令規定,部分項目也較歐盟法規更為嚴格,目前台灣立方和可寧衛2家SRF業者已公開承諾,將符合加嚴後環保要求。
產發署表示,立場是推動SRF、實踐循環經濟的同時,也能兼顧保護環境。桃園市政府未來除了可依照環境部加嚴標準要求業者外,也尊重桃市府在業者設廠過程中,所涉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編輯:楊蘭軒)1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