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7日電)NCC今天表示,東亞、東台與東台有線播送系統今年投資全國數位,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中,系統投資系統需先向NCC申請核准的規定,違規事證明確,開罰東亞等3系統各新台幣20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旗下東亞、東台與東台有線播送系統(東亞等3家公司)申請投資全國數位案,以及全國數位持股5%以上股東變更案,兩案都許可通過。
NCC今天說明,此案源於東亞等3家公司5月送件投資申請案,但從相關資料發現,投資案已經在4月完成交割,後續6月也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看到股權申報等資訊。
NCC指出,後續也請業者到會說明,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3條第2項第3款規定,系統業者若投資其他系統必須事先申報,以被投資系統經營者全國數位申報股權登記資料來看,東亞等3家公司已完成股權交易,違規事證明確,因此開罰。(編輯:翟思嘉)11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