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7日電)行政院6日於道安會報請金管會研議精進強制汽車責任險費率計算,金管會今天表示,將朝費率計算排除性別因素、對肇事致死者提高費率等級、對非車主的實際肇事駕駛人註記等3大方向研議,預計2025年底前完成研議。
對於近期發生幾起重大交通事故,行政院長卓榮泰6日主持道安會報,指示交通部對無照駕駛研議更嚴謹修法,同時持續針對18歲前教育階段加強交通安全宣導,並請金管會持續研議精進強制車險費率計算。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金管會將請保發中心協助朝3方向研議,首先,參考主要先進國家作法,金管會將檢討強制車險費率計算,研擬排除納入性別因素。
蔡火炎解釋,現行強制車險費率計算涵蓋年齡、車種、違規肇事理賠紀錄及酒駕加費4大因子,現行女性強制車險費率相對男性低,實務上會導致實際駕駛人不願登記為車主、而請身邊女性登記,加上現行日本、英國、美國加州、德國等多未以性別因素作為強制車險費率計算因子,金管會後續將檢討刪除性別因素。
其次,金管會研議對肇事案件區分致人受傷或致人死亡,針對肇事致受害人死亡者提高強制車險費率等級。
蔡火炎說明,現行強制車險費率參考車主前一年度違規肇事理賠紀錄,若前一年度強制車險理賠1次,當年度強制車險費率等級將加3級,但目前加費制度並無因被害人受傷或死亡有所差異,金管會將對此進一步研議。
第3,若發生強制車險理賠,但肇事駕駛並非車主情事,金管會研議註記該名實際肇事駕駛人,未來一旦買車,強制車險必須適用較高費率等級。
外界關注,為達嚇阻之效,金管會是否考慮拉大強制車險各級費率差距,蔡火炎表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並非全靠強制車險,強制車險僅是輔助,若要促使駕駛人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應由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對肇事駕駛人予以重罰,保險最主要目的仍在於保護車禍受害人權益、讓車禍受害人能快速獲得賠償。
現行若以自用小客車為例,當車主為年紀高於30歲、60歲以下女性,適用第4級費率(即無加減費),強制車險年繳保費為新台幣1318元,若為年紀高於30歲、60歲以下男性年繳保費為1398元,男女差距80元。
但若一旦有肇事紀錄,隔一年度適用費率加3級,該女性車主年繳保費將提高至1617元、男性車主將提高至1697元。(編輯:楊凱翔)1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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