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6日電)金管會今天宣布不同意中信金對新光金啟動公開收購,對於正在進行中的新新併,金管會表示,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合意併購要經股東會通過再送金管會審查,金管會提醒,嚴禁委託書徵求變收購。
金管會今天晚間由副主委邱淑貞率3大業務局首長召開臨時記者會,邱淑貞會中宣布,中信金對10%至51%大範圍股權收購間各種可能情境,並未研擬完整因應措施或對後續發展的判斷,對於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案件,金管會決定予以緩議,亦即不同意。
原先新光金的雙龍搶珠局面,亦在金管會拍板不同意中信金對新光金公開收購後暫告一段落,外界關注新光金股東可能認為遭剝奪選擇權而不滿,邱淑貞表示,股東在10月9日股東臨時會上,可表達對新新合併案的同意與不同意,沒有剝奪的問題。
邱淑貞也強調,金融機構、尤其是金控身為市場領導者,任何行為都必須非常重視合法合規,縱使徵求委託書,金管會也會非常重視合法性,會嚴格執法,「我們執法態度非常明確,不要把徵求變收購。」
金管會證期局長張振山指出,委託書不得價購,此屬於違法行為,金管會早已交辦集保結算所,對委託書徵求必須執行查核。
在金管會暫時否決中新併的可能性後,外界關注金管會對新新併架構納特別股的態度,邱淑貞表示,待股東會確定通過後,雙方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將案件遞交金管會,金管會屆時會依程序辦理審查,「一般情形下,若非股權性特別股,金管會會將它當作負債去觀察。」
邱淑貞也提到,在金管會作出對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予以緩議的決定後,金管會希望雙方經營階層停止互相攻擊,金融機構間雖競爭,但應以維護金融市場為基礎,金管會期許金融機構併購成為各行各業模範,在維護市場秩序基礎下進行良性競爭。
邱淑貞強調,金融機構間不要用「搶」字形容,金融業除了競爭外,更多是合作,不要因併購影響金融機構日常間的聯貸合作、資金拆借、產品協銷等,希望在金融市場秩序維護下,金融機構間一起推進業務發展,主管機關在此次併購案看見互相攻擊,希望能就此停止。
此為史上首見金控併購雙龍搶珠,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同時出現,掀起廣大討論,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不諱言,此案迥異於過往處理的案件,金管會很多法規會因應市場發生的情形重新檢討,監理機關在此案學到很多,後續也會在法規進行調適,監理機關最關注的還是維持市場秩序、股東與客戶權益。邱淑貞說,不排除會以相關案例,進行法規檢討。(編輯:張均懋)113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