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中信金任意宣布第2階段收購價 籲金管會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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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3日電)金控三角戀攻防持續延燒,台新金今天指出,中信金尚未獲金管會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金管會核准前,再次任意宣布第2階段公開收購價格,呼籲金管會嚴查中信金決策過程合法性。

新光金出售,陷入台新金與中信金雙龍搶珠局面,雙方數度隔空交火,向股東與主管機關金管會喊話。中信金12日發布聲明表示,未來應賣投資人若超過51%,超量部份會以第1次公開收購價格進行第2次公開收購,不會發生所謂49%新光金股票遭低價收購問題。

台新金今天發布聲明反擊,併購案涉及相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但中信金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再次任意宣布第2階段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中信金決策過程合法性,以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台新金強調,合意併購為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方式,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的期待。至於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也不利台灣金融永續發展。

台新金指出,與新光金合併案是採100%換股,有明確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此次調整換股價格是回應股東期待,合併完成後,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

台新金也表示,法規對金金分離有明文規範,台新金負責人資格已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另台新金經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也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遭致處罰情事。

台新金強調,合併案的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公司名譽,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編輯:林家嫻)11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