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9/4發文要求中信金補件 原准駁期限9/16將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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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0日電)新光金出嫁陷入雙龍搶珠,原先依程序,金管會須於9月16日前對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作出准駁,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透露,已在4日發文要求中信金補件,目前尚未收到補件資料。

銀行局長莊琇媛補充表示,將待中信金送交補件後,再續行審核。換言之,金管會最後准駁日將較原先的9月16日延後。

台新金與新光金董事會通過換股合併,但中信金閃電出手擬發動對新光金公開收購,新新併橫生變數,金管會也首度遭逢金控合併雙龍搶珠的兩難局面,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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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金隆表示,原先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時程,金管會須於9月16日前對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案件予以准駁,但金管會已在9月4日發文要求中信金補件提出說明,目前尚未收到中信金回覆,後續要看中信金回文時間,再進行後續時程。

莊琇媛補充說明,中信金提供的併購財務預測主要是依據財務顧問分析,金管會希望中信金有自己的分析評估,並希望補充說明中信金關係人近6個月內買賣新光金情形,金管會將待中信金送補件進來後,再續行計算審核工作日。

中信金是在8月26日向金管會遞件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換言之,在暫停繼續計算審核工作日前,金管會已審查6個工作日,待中信金補件後,金管會可再續行審查9個工作日,才是最後准駁日。(編輯:潘羿菁)113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