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不應合意併購下發動敵意併購 盼金管會表態

分享到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7日電)台新金與新光金達成新新併共識,但中信金宣布對新光金發動敵意併購,金控史上首見雙龍搶珠,金管會陷入兩難局面。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今天表示,若准敵意併購驅逐合意併購,對合意併購雙方為本質上的不公,他公開呼籲金管會明確表態支持合意併購優先。

台新金與新光金22日雙雙舉行董事會通過100%換股合併,中信金隨後於23日宣布擬公開收購新光金,每股收購對價為1股新光金普通股換發中信金普通股0.3132股及現金新台幣4.09元,且首波收購股權上限一舉拉高至51%,金控併購史上首見雙龍搶珠局面,掀起金融市場高度矚目。

台新金今天舉行第2季法人說明會,林維俊於會中發表5大立場,首先,合意併購是雙方經過重重評估,包括財務顧問、精算顧問、會計顧問、人力資源顧問,經過專家評估程序、董事會決議後才完成,應受到優先尊重,若容忍在最後階段突然跑出敵意併購進行干擾、甚至導致破局,台灣未來可能會完全沒有合意併購空間,市場將僅剩敵意併購一途,這有違金管會一再宣示合意併購優先的初衷。

其次,林維俊認為,開放敵意併購規範原意並不是要逼退合意併購,若予以濫用會導致監理失序風險,對金融整併也沒好處,過去20多年來,國內受一次金改、二次金改爭議陰影,金融併購活動不振,導致金融業經營規模擴大和國際化能力受限,因此才於2018年將金控啟動敵意併購的收購門檻從51%降至10%,但當時金管會仍以鼓勵合意併購為優先,鼓勵金控整併用意絕非用以驅趕或壓制合意併購。

第3,林維俊表示,金管會若以開放公平競爭理由同意敵意併購干擾合意併購,等於是在政策上同意以敵意併購驅逐或干擾合意併購,對合意併購雙方是一種本質上的不公平,因敵意併購不僅可任意加價提高合意併購者成本,且第一階段收購只要10%即能達到阻撓目的,對合意併購雙方遵循「開大門、走大路」付出的努力,程序正義有待商榷。

林維俊指出,第4,若容許合意和敵意併購程序並行,即便合意併購最終成功,但因敵意併購方已透過公開收購取得標的公司部分股份,待轉換成合併後新公司股份時,是否可藉此部位干擾新成立的合併公司決策,或金管會又會因個案同意其啟動對合併後新公司的另一波敵意併購,狀況不僅會耗損金融業、造成亂象,也會造成金管會監理困擾。

第5,林維俊強調,他認為金融整併應首重市場穩定及公共利益,「金管會在審視併購方金控大股東適格性時,應有更高道德標準」,中信金以往幾次併購案件,不僅有數起爭議事件涉及訴訟,其實際負責人和親信亦涉入訴訟中,目前還有未結案件,審視大股東適格性應是金管會要考量的因素之一。

林維俊表示,台新金呼籲、也期待金管會明確表態支持合意併購為優先,第三方不應在已經有合意併購的情況下發動敵意併購,才能為所有金融機構未來整併方向立下原則與規矩,讓大家有所遵循。(編輯:楊蘭軒)113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