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1日電)中嘉集團上層股權變動涉及違反107年中嘉案附負擔條款相關規定,引發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委員會決議以附款方式,同意泓順投資股份公司所提的投資人名單。
外傳國巨董事長陳泰銘在此次名單之中,NCC也證實確有此事。
三立上層股東入股中嘉上層榮盛公司股權,NCC今年1月底開罰中嘉旗下12家系統,並要求中嘉上層的泓順公司今年5月底要找好買家名單,並在8月底完成股權出清。
中嘉上層泓順公司日前提報投資人名單,而後又有變動,一度遭NCC開罰怠金;如今泓順公司再提名單,NCC有條件通過。
NCC說明,經查泓順公司這次所提名單為9家法人股東,持股比率分別為0.4%至4.5%不等,共計間接持有中嘉數位股份有限公司15%股權,名單經過查察,沒有發現違反黨政軍條款相關規定及107年中嘉案附負擔條款「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貴公司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規定的情形。
NCC強調,為了確保泓順公司未來能持續落實107年中嘉案附負擔條款規定,NCC要求在上述股權處分轉讓完成後,除了需按季向NCC申報各層股權架構,並要求揭露至最終自然人股東,若股權發生異動時,也應向NCC申報。
此外,NCC以附負擔要求此案許可的相關投資人,不得擔任中嘉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中嘉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泓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泓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泓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職務,也不得有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公司的情形。
NCC並將要求泓順公司確實於113年8月31日前,完成股權處分程序。
近日傳出國巨董事長陳泰銘在此次名單之中,NCC主秘黃文哲證實確有此事。黃文哲表示,外界質疑陳泰銘也是鏡電視的股東之一,認為此狀況有壟斷或是違反107年附款的疑慮,經委員討論,已透過上述附款方式,設下防火牆。
至於新的股東投資人名單,黃文哲說,泓順公司須於8月底前完成股權處分程序,屆時外界便會知道,在此之前,委員討論過後,容許當事人有點空間、暫時不公告,以避免造成辦理程序的困擾。
NCC表示,將秉持客觀中立與專業立場,督促泓順公司確實履行107年中嘉案附負擔條款,維護有線電視市場秩序與產業的健全發展。(編輯:楊蘭軒)11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