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9日電)為協助颱風凱米受災企業復工復舊,經濟部表示,已放寬災害復工貸款相關申貸條件,並加碼提供半年全額利息補貼,每家補貼上限新台幣50萬元。此外,貸款金額100萬元以內一律提供全額保證。
經濟部中小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提供災害復工貸款包括「中小企業災害復舊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相關優惠措施包括全面調降貸款利率並提高保證成數,貸款利率調降為2.22%,貸款金額超過100萬元均提高保證成數至9.5成。
利息補貼方面,經濟部表示,前半年貸款利息(最高2.22%)全額補貼,每家補貼金額上限50萬元。針對貸款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提高保證成數為10成,並採簡易申貸方式辦理。
經濟部表示,延長廠房、營業場所的貸款期間為最長20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機器設備的貸款期間為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週轉性支出的貸款期間為最長6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以減輕還款壓力。
經濟部表示,受災中小企業凡持有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或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委託的輔導單位出具的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皆可於遭受颱風災害的次日起半年內(即114年1月24日以前)申貸。(編輯:楊凱翔)11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