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7日電)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朝鬆綁方向前進,經濟部將在下半年確認本土產能後,評估水下基礎、葉片開放進口的比例,且不會因未達國產化承諾而開罰,但由於牽動當初得標順序,開發商也需從其他項目進行補分。
俄烏戰爭點燃通膨效應,風場建置成本應聲大漲,台灣又因背負國產化政策,遭外界批評是全球最貴風場,外商夥伴頻抱怨國產化政策違反WTO規定,引發歐盟高度關切,歐盟昨天正式依WTO規定要求與台灣進行爭端解決諮商。
相關官員強調,台灣國產化政策並非貿易保護主義,而是顧及台灣地緣特殊因素,考慮國家安全、能源安全,同時避免紅色供應鏈。
官員指出,觀察其他國家如日本、加拿大,過去在發展風電初期有類似規矩,但隨著發展進程,畢竟都是WTO會員,也在不同階段逐步調整規定,台灣亦同,持續和歐洲開發商溝通放寬作法。
離岸風電邁入區塊開發階段,未來當開發商發現國內製造業採購成本高於國際成本「一定比例」,或者發現廠商產製能力有限,可主張不可抗力或歸責事由,經審查適度開放進口。
國內開發商關切項目包含機艙(風機)、葉片、水下基礎 ,官員坦言,業者顧慮台灣本土產能問題,盼能在風場開發更早的階段進行確認,以利後續採購。水下基礎方面,近期將再和風場開發商確認最新併網年度,在風場融資到位前,協助其確認國內產能,進而評估要開放多少進口。
不過,國產化承諾牽動得標順序,增加彈性的同時,業者也須將當初承諾價值、分數轉換成其他項目,意即進行補分,否則會有不公平疑慮。(編輯:郭無患)11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