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4日電)金管會擴大須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條件,自今年上市櫃公司申報去年股東會年報適用。金管會預估,包括自願及強制揭露在內,今年整體上市櫃公司估有7成在年報揭露個別董監酬金。
根據金管會統計,2023年申報2022年股東會年報時,有322家上市櫃公司自願揭露個別董監酬金、724家須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合計自願及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的上市櫃公司家數占整體的57.7%。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隨上市櫃公司在6月底前全數舉行完今年股東常會,金管會正進行統計,預估今年自願及強制在股東會年報揭露個別董監酬金的上市櫃公司家數合計將達整體7成。
尚光琪指出,員工是企業經營重要資產,企業賺錢不應僅發給董監事及股東,應同時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照顧員工,因此,金管會透過資訊揭露與鼓勵措施雙管齊下,以市場監督力量引導公司適度提升員工薪資,並促使公司將獲利與員工共享。
尚光琪表示,未來金管會持續朝3面向精進,引導上市櫃公司與員工共享經營果實,首先是強化上市櫃公司發放董監酬金合理性的監督機制。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將稅後損益衰退且董監酬金增加達一定比例的企業,列入財務業務平時管理選案指標及內部控制優先受查對象,並請公司在股東會說明董監酬金發放合理性。另一方面,投保中心亦以股東身分積極參與上市櫃公司股東會,瞭解公司發放董監酬金情形。
其次是持續擴大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條件範圍,提升董監酬金資訊揭露透明度;第3是強化員工及董監酬金資訊揭露,尚光琪指出,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將員工與董監酬金合理性列為年報及永續報告書抽核指標,並強化年報與永續報告書相關資訊揭露。(編輯:潘羿菁)11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