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6日電)大同公司發言人丁爾昆今天宣布,子公司尚志資產與璞永建設等公司簽約,將處分芙蓉大樓,大同預計認列處分利益新台幣72.62億元。
丁爾昆今天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重大訊息記者會表示,處分芙蓉大樓利益約72.62億元,除提升大同集團整體營運發展需求,充實公司營運資金,並達節省管理成本之外,也需回補歷年將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用以彌補虧損的差額,在回補特別盈餘公積之後,剩餘金額才是可供分派盈餘的基礎,但此金額不排除也包括其他用途。
他指出,芙蓉大樓將出售予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企業、海悅國際開發、敦富開發建設、鈜富開發、濟盟建設、台灣樂菲公司,並已完成簽約,交易總金額131.25億元;處分利益72.62億元,預計今年下半年度交易完成後認列。
芙蓉大樓位於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2層至地上第6層及第13層至第15層,土地面積2843.08平方公尺(860.0317坪)、建物面積2萬1160.30平方公尺(6400.99坪)。(編輯:楊凱翔)113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