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羅元駿台北29日電)財政部國產署今天表示,接管新北市中和區總面積約1公頃的土地,原為交通部公路局公務使用,將配合內政部興建社會住宅,國產署指出,這是首創辦公廳舍改建後,辦公用地混合社宅的案件。
財政部國產署今天召開記者會,主任秘書連尤菁表示,呼應行政院民國106年3月核定的「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盤點土地提供內政部住都中心做為社宅的興辦基地。
連尤菁指出,接管新北市中和區2處面積約1公頃的土地興辦社宅,而原土地為交通部公路局做為公路人員訓練使用,國產署均逐案參加相關會議,協助釐清使用關係,紓解可能影響土地順利移交事項。
連尤菁進一步說明,接管中和區房地案是首創開發建築後,仍保留部分政府機關辦公用,大部分則是社會住宅使用型態,未來將成為德穗安居、德光安居2處社會住宅。
其中,德穗安居1至7樓將留給板橋監理站使用,整體社宅比率則有7成,同時具備日照中心、集會空間、公園綠地、公眾停車場等。
連尤菁提到,此次首創政府辦公、社宅混合案,一方面可以解決政府辦公廳舍不足,亦能節省辦公租金,興辦社宅又能提升社宅住屋供給量,2處社宅預計分別在116年、118年後完工。
仍在規劃中的類似案件則位於台中市潭子區,目前是移民署辦公用地,盤點共2150平方公尺,未來規劃為10層樓建築,1樓留給移民署辦公用,2至10樓供社宅使用。
連尤菁補充,截至今年1月底,國產署已提供土地81.12公頃土地(其中撥用25.51公頃、捐贈29.35公頃、出租14.14公頃、出售12.12公頃),及128筆國有建物,保留114.34公頃國有土地、3筆國有建物供社宅規劃興建用。
連尤菁指出,國產署已提供與保留共約195.46公頃土地,待內政部確定後興辦社宅,達成國家資產有效應用。(編輯:張若瑤)113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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