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9日電)囤房稅2.0修法今天三讀通過,「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將上調為2%至4.8%,新制明年上路,而桃園市等4縣市明年剛好適逢稅基評定,如果決定調高稅基,在稅率也同步調升下,這4縣市的多屋族可能將有感加稅。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非自住」房屋方面,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
囤房稅2.0新制將自2024年7月1日上路,新制效果會反映在2025年開徵的房屋稅稅單上。
由於房屋稅的計算方式為「稅基」乘以「稅率」,除囤房稅2.0新制把稅率調升,有專家呼籲,政府應一併調高稅基。
財政部官員表示,將持續輔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合理評定轄內房屋稅稅基;事實上,財政部先前也已邀集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會商,訂定「房屋稅稅基努力度」考評指標計算公式及努力目標,近3年應重行評定的縣市,多數都有調高。
至於全台22縣市中,明年適逢稅基評定者,包含桃園市、宜蘭縣、澎湖縣與金門縣等4縣市;如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定調高稅基,在囤房稅2.0上路、稅率也同步調升之下,這4縣市的多屋族群可能將更有感。
各地方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將根據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等指標,評定房屋現值,即房屋稅「稅基」。(編輯:楊凱翔)1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