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制優化 財部:6年全民減稅利益逾3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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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3日電)政府推動所得稅制優化,調高基本生活費、各項扣除額金額等,使有近半綜所稅申報戶因減稅利益增加,而受惠免繳稅,財政部今天表示,民國107年以來,6年整體減稅利益達新台幣3200多億元。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所得稅制優化惠民措施」,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近年台灣民眾人均所得提升,整體申報戶660萬戶中,仍有大約47%免繳稅,主因是政府推動稅制優化,大幅調高免稅額與扣除額等,使民眾減稅利益增加,絕非是「半數人窮到不用繳稅」。

同時,她表示,綜所稅約5.5萬戶、即0.85%的申報戶,繳了整體稅額的45.5%,有能力繳稅的人持續貢獻稅收,政府並將徵起的稅收,用於施政及相關社會福利支出,比如中低收入戶補助、房屋租金補貼、育兒津貼或長期照顧支出等,發揮所得重分配功能。

根據賦稅署統計,從107年以來至今年,綜所稅4大扣除額(標準、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幼兒學前)調高,不可對民眾課稅的基本生活費調升,新增長照扣除額,加上物價因素,估計6年來整體減稅利益達到3200多億元。

此外,宋秀玲指出,以113年度(114年報稅適用)來說,綜所稅每人免稅額將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並調高課稅級距金額;上述減稅措施估計662萬戶受益,減稅利益175億元。

同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中,113年度最低稅負制個人免稅額將由670萬元調升到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由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賦稅署估計,這部分減稅利益約2.3億元。

至於113年發生的繼承案件,遺產稅不列入遺產總額的金額以及6大扣除額也將調高,賦稅署預估減稅利益6.3億元。(編輯:楊凱翔)11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