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6日電)金管會推動台灣接軌國際永續揭露準則,2026年起將分3階段適用,並明定2026年適用的IFRS永續揭露準則包括第S1號及第S2號。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表示,未來將評估是否逐號認可國際永續揭露準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轄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今年6月26日發布永續揭露準則S1及S2,為資本市場永續資訊揭露建立一致性參考標準。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今天舉行2023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高峰會,黃天牧受邀致詞。
黃天牧表示,在ISSB正式發布S1及S2後,台灣方面,在證期局長張振山積極任事、與會基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合作並諮詢各方意見後,金管會今年8月正式發布台灣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藍圖,包括4大面向。
第一,How,台灣如何接軌。黃天牧表示,金管會規劃以「直接採用」方式接軌S1及S2,此為最接近原先國際永續揭露準則作法,對跨國企業而言,一次適用將可避免增加未來成本。
黃天牧表示,未來金管會將再評估是否逐號認可未來的國際永續揭露準則,讓國內整體永續資訊與國際接軌、提高可比較性並強化投資人信賴。
其次,When,台灣何時接軌。黃天牧指出,過往金管會任何政策,均採由大帶小、循序漸進推動,金管會此次規劃依上市櫃公司資本額分3階段適用,第一階段由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先行,自2026年起編製永續資訊,2027年就要對外揭露。
第三,What,上市櫃公司應揭露什麼內容。黃天牧說,金管會允許企業採用國際永續揭露準則提供的豁免與彈性,降低企業接軌成本,包括企業首次適用無需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三資訊,後續年度起上市櫃公司可依現行資料進行判斷估算,無需投入過多成本。
第四,Where,上市櫃公司應在哪裡揭露。為提高永續資訊有效性、讓投資人可同時取得財務及永續資訊以進行投融資評估,金管會規劃修正年報編製規定、新增永續資訊揭露專章,規範國內上市櫃公司應在股東會年報揭露永續資訊,並要求提前與財報同時公告。
黃天牧表示,在台灣接軌國際永續揭露準則藍圖下,金管會與會基會、會計師等今年8月成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專案小組,公私協力成立4分組,分別負責永續揭露準則採用、導入、法規調適、宣導訓練等工作。
黃天牧特別感謝會基會董事長王怡心,他透露,王怡心義不容辭擔任第一分組召集人,協助金管會翻譯IFRS永續揭露準則主文,讓國內企業可快速參考中文版本,著手準備相關因應措施。
黃天牧表示,4分組已全面開展工作,包括建置永續準則專區、提供教育訓練宣導資源、蒐集外界疑義製作問答集、盤點法規、配合修法製作實務範例以提供企業參考等,希望逐步提供國內企業永續風險管理及資訊揭露量能,順利如期接軌。
黃天牧指出,ISSB主席Emmanuel Faber提過,過去線性經濟模式無法反映真實資產價值,例如企業付出的水費無法真正表達水資源價值,ISSB希望透過國際共通永續語言擴大財報廣度,要求公司從價值面角度報導永續對企業短中長期的展望及價值。
他說,金管會鼓勵企業勇於學習新的共通永續語言,金管會未來也會參考國內推動永續接軌趨勢及國外推動情形,循序調整永續資訊揭露相關措施。(編輯:林淑媛)11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