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9日電)社宅興建受矚,財政部今天發布統計,截至9月,國產署以捐贈、出租、出售等方式,提供約23萬坪國有土地,同時保留約124萬坪國有地,供住都中心等機關辦理社宅規劃。
助攻社宅政策,財政部國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截至今年9月,國產署已提供76.17公頃(約23萬坪)國有土地,包含撥用25.48公頃、捐贈25.88公頃、出租14.05公頃、出售10.76公頃,及115筆國有建物,並保留410.56公頃(124萬坪)國有土地、3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辦理社宅的規劃與興建。
同時,國產署為配合住宅政策、增加活化利用國有房地的管道,推動國有房地包租新制,自今年3月起辦理,第1、2批共57戶國有房地,全數標脫;國產署表示,未來也將持續篩選適宜標的,並按季辦理公告作業。
此外,國產署指出,國有非公用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政策,參與都市更新分回房地,將優先提供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評估作社會住宅使用。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確認住宅主管機關就國產署經管的待活化國有土地,有無規劃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國產署自民國111年起,針對屬住宅區且符合社宅基地選址原則者,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無興建社會住宅需求,才會繼續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的相關前置作業。
國產署指出,後續將持續關注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及政策發展,積極依住宅法等相關規定提供國有不動產興辦社會住宅,協助落實社會住宅政策。(編輯:張若瑤)11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