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8日電)信託公會先前建議金管會通函開放非屬股票上市櫃公司的員工可將信託資金購買集團內任一上市櫃公司所發行的單一公司股票,金管會已在9月23日函覆信託公會,同意員工持股信託擴大適用。
現行實務上,信託業共提供2種員工福利信託產品,第一種是員工持股信託,即信託資金用以投資員工服務的上市櫃公司股票,考量員工對公司了解度高,信託業辦理員工持股信託,可不必進行客戶風險承受等級和商品風險等級評估。
第二種是員工福利儲蓄信託,除了可投資員工服務的上市櫃公司股票外,還可投資國內外基金或其餘有價證券,但因投資標的相對廣,信託業辦理員工福儲信託必須進行風險屬性評估及商品適配性評估作業。
若員工服務公司非屬股票上市櫃公司,但想將信託資金購買集團內任一上市櫃公司所發行的單一公司股票,原先可透過員工福儲信託管道,但必須進行風險屬性評估及商品適配性評估作業,或信託業辦理員工持股信託時,以專案申請取得金管會核准。
信託公會認為,為持續推廣員工持股信託、替員工儲備退休金,建議金管會簡政便民,以通函解釋方式開放信託業辦理員工持股信託時,針對非屬股票上市櫃公司員工,信託資金可購買集團內任一上市櫃公司所發行的單一公司股票。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金管會已在上週函覆信託公會,擴大釋示員工持股信託財產運用範圍。
除了委託人為上市櫃公司員工,可投資所服務公司股票外,在金管會准員工持股信託擴大適用後,若委託人為未上市櫃公司員工,也可將信託財產投資所屬集團內任一家與其具控制與從屬關係的上市櫃公司所發行的單一公司股票。
另一方面,考量未上市櫃公司員工對同一集團經營風險已有瞭解,且上市櫃公司財務業務資訊透明度較高,加上員工持股信託資金來源是員工每月固定由薪資提存一定比例資金及公司撥付獎勵金,投資金額有一定上限,針對員工持股信託擴大適用範圍,金管會准信託業免對未上市櫃公司員工再辦理商品適合度分析。
金管會統計,目前有21家銀行及1家券商開辦員工福利信託,截至今年6月底止,信託財產達新台幣2056億元,年增12%,其中有1581億元來自一般企業,475億元來自金融機構。(編輯:潘羿菁)1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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