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建議納管穩定幣 金管會:涉貨幣主權待共同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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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6日電)央行出具報告建議金管會適度修訂規範納管穩定幣,金管會今天回應,目前國際上穩定幣尚未有被廣泛應用實例,若未來有機會成為廣泛支付工具,還可能涉及國家貨幣主權及金融穩定等,金管會將持續與央行共同研商。

金管會今天正式公布虛擬貨幣指導原則,與先前公布的10大方向一致,包括嚴禁境外幣商非法招攬業務等,並明定納管範圍不包括穩定幣。不過,央行近日出具「國際間支付型穩定幣最新發展與監管概況」報告,認為金管會應參考國際適度修訂規範納管穩定幣。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提出3點說明。第一,參考國際發展趨勢,各國均先針對虛擬貨幣訂定業務管理法規,即監管採「交易面」先行,後續再針對包括穩定幣在內的虛擬貨幣「發行面」訂定相關規範,金管會監理步調大致與國際吻合。

其次,童政彰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各國針對穩定幣發行面的相關法制還在持續發展中,且尚未見穩定幣有廣泛應用實例,換言之,目前國際上穩定幣發展均還處於早期階段,尚未被廣泛應用。

童政彰說,根據央行第1階段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CBDC)可行性技術研究結果,分散式帳本技術運作效能還無法滿足支付交易高頻、大量且需要即時清算的要求,因此,例如穩定幣等利用區塊鏈技術提供支付服務的可行性或效率也還需要持續評估。

第三,若未來穩定幣發行有機會成為廣泛支付工具,還可能涉及國家貨幣主權、貨幣政策及金融穩定等,針對台灣境內是否能發行穩定幣,金管會將持續與央行共同研商。(編輯:潘羿菁)11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