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6日電)台灣銀行前總經理許志文涉嫌任內指示秘書收集單據,不實核銷總經理業務費,遭北檢處緩起訴1年。金管會今天表示,先前並未收到許志文涉嫌不實核銷業務費的通報,後續將進一步釐清台銀內控是否合宜。
媒體披露,許志文今年2月無預警以「健康因素」為由請辭,實際上是遭檢舉涉嫌任內指示秘書收集單據,不實核銷總經理業務費達新台幣10.9萬元,用於支付司機罰單、開會時交通及住宿等開銷。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金管會過去掌握到的訊息為許志文離職,台銀後續提報新總經理人選供金管會審核,金管會並沒有收到許志文涉嫌不實核銷業務費的通報。
童政彰表示,台銀高階主管在行內發生不實核銷業務費行為,金管會後續將要求台銀提出說明,進一步了解、釐清台銀內控措施是否合宜。
童政彰強調,對個案不予置評,但要藉此機會強調誠信治理重要性,身為金融機構負責人,誠信非常重要,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已明定,負責人不得有不正當、不誠信行為。(編輯:潘羿菁)1120926
2020-03-26 12:06:48
2020-03-20 21:07:52
2020-03-20 20:47:52
2020-03-20 19:04:48
2020-03-20 18: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