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成立社宅營運管理平台 研訂全國一致營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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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營建署今天說,各地社宅租金標準及處理方式仍有差異,住都中心3月成立「社會住宅營運管理聯繫大平台」,將逐步建立全國一制化的管理制度與方法,避免因地方首長更迭影響社宅運作穩定性。

聯合報16日報導,中央及地方政府陸續興建社宅,但兩邊申請條件、租金等都不同,民眾易混淆;新北市城鄉局表示,希望推動「一地不二制」,未來盼由中央興辦社宅,由地方政府管理,也將在北台8縣市平台發起向中央建議。

內政部營建署透過新聞稿表示,目前各地方政府的社會住宅租金標準及處理方式仍有差異,不利於政策長期穩健推動,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3月已成立「社會住宅營運管理聯繫大平台」,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的住宅部門及物管團隊,就營運管理、住戶服務及廠商履約等議題,進行經驗交流。

營建署說,後續將逐步建立全國一制化的管理制度與方法,使全國的社宅資源能長期營運維護,除能提供民眾良好居住環境外,還可作為永續資源,支持更多世代的人在社宅安心居住。

營建署表示,為使各縣市的社宅經營運作越來越順暢,並落實長期穩健經營,各縣市住宅部門也經由這個平台,進行管理實務經驗的互相交流與學習,盼能訂定全國一致性的管理營運原則,亦可避免地方首長更迭,而影響社宅運作穩定性,以維護民眾居住權益。(編輯:楊蘭軒)11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