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7日電)金管會今天說明,中信銀中台南分行劉姓前理專自2016年1月至2022年7月間保管客戶金融卡、持有客戶網銀帳號及相關密碼,代為ATM領現或代網銀轉帳後挪用款項,且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並推介客戶短期進行數筆交易或代客戶辦理網銀交易,導致客戶損失,開罰中信銀1000萬元。
根據金管會裁罰書,中信銀劉姓前理專違規行為長達6年6個月,受影響客戶數3名,為同一家族,包括一名年紀超過80歲的高齡父親及2名兒子,劉姓前理專挪用款項和客戶損失金額合計達4381萬元。
針對中信銀未完善建立對客戶帳戶異常交易監控機制且未確實執行內部所定理專相關控管機制,同時考量涉及高齡客戶權益,金管會開罰1000萬元。因評估屬於理專單一個案,金管會此次並未要求中信銀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
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已有3家銀行因理專弊案挨罰,分別為今年3月花旗(台灣)銀行挨罰600萬元,今年6月台新銀行挨罰800萬元,及今天中信銀挨罰1000萬元。(編輯:潘羿菁)1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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