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併亞太有條件通過 公平會:有助促進5G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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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姿羽、江明晏台北20日電)電信新三雄時代即將來臨,公平會考量有助發展5G,今天宣布委員會議19日已決議,有條件通過遠傳電信併亞太電信的結合案,但也提出3條件,包含要求資費方案須保障用戶權益,且應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

國內兩大電信合併案「遠亞併」、「台台併(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都在等公平會點頭,今天「遠亞併」結果率先出爐。市場關注合併案通過後,遠傳的下一步,遠傳對此表示,尚未收到公平會行政處分函,無法得知具體內容,待收到處分函後,才能回應外界詢問。

電信產業具高技術、高資本的特性,企業透過資源整併,可改善經營效率及提升競爭力;但國內為數不多的電信事業因合併而減少,將產生市場集中度及價格上升的疑慮,這也是外界緊盯公平會態度的關鍵。

公平會表示,經分析,存續公司遠傳電信整合亞太電信的頻譜、網路及人力等資源後,可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品質,有助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核心網路整併則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可落實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具有整體經濟利益。

對於結合實施後,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占有率、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均有所提高,確實存在限制競爭的疑慮。

公平會表示,遠傳電信對於公平會的擔憂,主動提出實施多項優惠資費方案、保障亞太電信用戶權益的承諾,且將提升服務與網路品質,推廣VoLTE服務,並持續以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技術投入企業雲端服務、遠距教學服務、遠距健康照護等應用領域。

遠傳電信也表示,將持續挹注資本支出在通信軟體及硬體設備的建置與擴充,提升網路覆蓋率、傳輸速度及增加容量等措施。

公平會經審議後,決議不禁止結合,但對遠傳電信提出保障用戶端權益、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以及促進市場競爭3方面的附加負擔。

資費方案部分,遠傳電信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的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

另外,針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1年優惠資費方案,而上述資費方案實施情形,應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

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部分,遠傳電信自行承諾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投資軟硬體事項,公平會也要求須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行動寬頻網路整合與優化等提升網路性能及服務品質的具體實施成果,以及遠傳電信符合自行承諾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的成果報告備查。

促進市場競爭部分,公平會則要求遠傳電信應提供其他電信事業與自身用戶相同等級的行動語音與數據服務、漫遊服務、號碼可攜服務及平等接取服務;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中止提供批發服務、訂定明顯不合理的價格或交易條件;不得無正當理由,以差別價格或交易條件提供批發服務;不得以其他電信事業只能與自己交易為條件,與其交易。(編輯:趙蔚蘭)11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