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簽約再展延 伊比德羅拉籲月底公布二期選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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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1日電)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首期行政契約簽約時稱二度展延,西班牙開發商伊比德羅拉(Iberdrola)今天呼籲,為使國內外開發商持續投資台灣,二期選商辦法及產業關聯政策應於7月底前公布,給予業者充裕時間備標,穩定產業及供應鏈發展。

伊比德羅拉透過新聞稿指出,離岸風電區塊開首期行政契約簽署已延期至6月30日,針對未能於上述期程內完成行政契約簽署或準備好履約繳納金的業者,經濟部再寬限2個月的時間,等同二度延後區塊開發選商及產業關聯政策公布期程。

伊比德羅拉台灣總經理劉忠祐表示,台灣風場過去2年多飽受疫情影響,加上個別開發商的工程、財務等因素,導致多個風場併網時程延期。

他坦言,目前台灣離岸風場建設大幅落後,已使2050年淨零碳排達標機會愈來愈渺茫,如今主管機關數度更改重要期程,勢必延遲各年度併網目標,造成能源政策搖擺、充滿不確定性的印象深植國、內外開發業者及供應鏈,進而動搖投資台灣的信心。

他指出,缺乏長期離岸風電開發計畫,將無法使台灣企業穩定取得綠電,進而影響台灣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

伊比德羅拉呼籲,經濟部能源局明確公告區塊開發一期釋出的場域及容量,將納入區塊開發二期選商;單一開發商容量上限上調至750 MW,但實際獲配容量應視場域條件再作合理分配。

再者,為保障區塊開發二期業者權益,請經濟部能源局及工業局於7月31日公告新一輪選商以及產業關聯政策,以協助並保障有意持續投資台灣、看好台灣的國內外開發商,仍有半年期程進行備標作業。

同時,開發業者履行簽署行政契約、繳交履約保證金的紀錄,應納入下一階段選商資格考核項目之一;未於主管機關訂定時間履行法定相關義務者,若再度申請同一場址選商作業,能源局應建立扣分或移除參與資格相關機制。

伊比德羅拉表示,台灣目前已有3座運轉中的商業化規模風場,更是亞太欲開發離岸風電國家觀摩、學習對象,呼籲主管機關持續以穩定、長遠的政策協助台灣風電產業及供應鏈發展,莫讓遵循政府各項時程規劃,投入大規模人力、時間和資金的開發商、供應廠商形同被懲罰的好學生。(編輯:潘羿菁)11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