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股東會鬧雙胞 政院提修法落實審計委員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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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相關修正草案,將現行獨立董事成員可單獨行使的「對董事提起訴訟」、「股東會召集權」,以及「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的代表」,修正為審計委員會合議,避免股東會鬧雙胞等亂象再生。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管會報告指出,草案是基於對董事提起訴訟、召集股東會及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時代表公司等是攸關公司重要事項,應該要透過審計委員會合議方式充分討論才算周延,因此修法改應以審計委員會合議為之。

另外,金管會指出,考量公司可能有正當理由致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情事,為避免對公司營運造成影響,因此也增訂審計委員會有正當理由無法召開時處理機制,若為財報事項,須有獨立董事同意意見以及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非財報事項也須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

金管會說,修法後能避免對董事的濫訴、防止股東會雙胞亂象以及避免單一獨立董事規避利益衝突,也能維持公司業務順暢;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編輯:林淑媛)11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