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新聞議價第二輪對話平台3月中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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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5日電)數位平台與媒體分潤機制受關注,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林俊秀今天說,持續與數位平台方溝通,第一波討論時有邀4大媒體公協會,部長唐鳳已公開表示會在3月中啟動第二波討論。

民進黨立委范雲、張廖萬堅及林楚茵今天在立法院召開「新聞有價!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政策建議及法案公聽會,邀請數發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林俊秀、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王立達等產官學界代表出席,討論如何建立最適合台灣環境的數位平台與媒體分潤機制。

與會的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表示,儘管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的協商機制需要建立,但目前台灣媒體以「公會」為主的模式,較難開展平台和各媒體的具體協商。西方國家為了因應與跨國平台的談判協商,分別出現媒體聯盟的方式,以爭取更大的協商空間,這些經驗很值得台灣參考。

與會的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國瑋表示,傳統紙媒投入巨量資源進行數位轉型,但得不到合理報酬,這是產業環境問題。立法是促使數位平台與媒體對話的必要手段,政府應積極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的立法準備,建議應於今年底前,徵詢各方意見,提出草案。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嚴文廷指出,基層媒體工作者才是真正內容的產製者,有好的待遇、工作條件,才有好的內容。呼籲議價過程必須有勞工參與,公司內討論授權金分潤時必須經由勞資協商,並提撥部份授權金成立「強化第四權韌性」,補助優質報導或調查計畫。

林俊秀則表示,數發部會持續跟數位平台方溝通,Google、Meta都有表示提出共榮方案,希望兩大平台能夠儘速規劃細節,跟當初第一波的4大媒體公協會來討論;第二波的部分,唐鳳也已公開表示會在3月中啟動第二波討論。

林俊秀指出,由於數發部並非新聞主管機關,有關網路媒體的部分,還是要由NCC、文化部協助認定,但也會召集大型的平台跟網路媒體討論,這是行政院的決議。(編輯:翟思嘉)11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