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銀行出包罰1200萬 資訊系統案最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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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9日電)國泰世華銀行系統頻繁出包,金管會今天開罰國泰世華銀行新台幣1200萬元罰鍰,創金管會資訊系統裁罰案最重罰,金管會並命令國泰世華銀行總經理李偉正減薪3成、為期3個月。

國泰世華銀行內湖資訊中心今年10月因大樓業主進行老舊高壓變壓器更換工程,進而導致ATM、網路銀行及信用卡收單等功能無法正常運作,12月1日再因內部優化系統影響效能,導致用戶登入網路銀行及行動銀行交易緩慢,系統頻繁出包,引爆民怨。

針對國泰世華銀行未完善建立及執行內控制度,金管會開罰國泰世華銀行1200萬元罰鍰並糾正;另因銀行總經理應負責綜理全行業務並督導整合各部門資源,但國泰世華銀行卻在短期內頻繁發生系統異常、嚴重影響客戶使用服務,金管會命令國泰世華銀行調降總經理李偉正每月月薪3成、為期3個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按照法規,罰度空間是200萬元至5000萬元,此次加重開罰1200萬元,主要有3大考量,第一,此事涉及重要資訊系統且在短期內頻繁發生事故,影響金融服務穩定及客戶權益。

第二,國泰世華銀行10月當機事件受影響客戶數較廣,達1.8萬筆;第三,國泰世華銀行因此提出客戶及特約商店補償措施,因當機事件,國泰世華銀行實質上金錢損害達1118萬元。因此,金管會決議加重裁罰額度。

若觀察歷年ATM或網路銀行當機裁罰案,史上最重為此次國泰世華銀行挨罰1200萬元,其次也是國泰世華銀行,今年4月因ATM當機挨罰200萬元。

金管會此次並祭出5大監理要求,第一,國泰世華銀行未來應加強資訊系統基礎設施定期維運測試深廣度,避免在嚴重情境下再度發生相同情事;第二,國泰世華銀行針對所提改善措施,應經獨立第三人查核並提報董事會,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核重點。

第三,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規定,金管會針對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國泰世華銀行增加作業風險相關資本計提。

林志吉表示,國泰世華銀行必須增提0.24倍作業風險資本計提,影響3項資本適足比率達0.15至0.22個百分點不等,若國泰世華銀行要恢復9月底資本適足率水準,須增資約42億元。

第四,金管會要求國泰世華銀行全面檢討此案所涉當責人員責任,並研議對委外廠商追償;第五,要求國泰世華銀行加強消費者保護措施,包括在第一時間應即時對外充分說明,並提供客戶多元協處管道。(編輯:楊凱翔)1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