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3日電)2023年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金管會已配合修訂6項法規,明年起年滿18歲即可申辦信用卡正卡或現金卡、擔任保險業務員等,但考量期貨交易操作風險偏高,期貨開戶仍須年滿20歲。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金管會銀行局已在2021年分別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1條及「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第5點。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2項法規修正後,信用卡正卡申請人及現金卡申請人從須年滿20歲修正為應為成年人;意味明年起民眾年滿18歲即可申辦信用卡正卡及現金卡。
至於開戶或申辦貸款等規定,林志吉表示,因相關法規並無年滿20歲的相關文字要求,將回歸民法規定,若民眾具完全行為能力,即可依相關規定辦理。
保險局則配合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及「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因保險業務員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過去法規規定保險業務員須年滿20歲,保險局2021年已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改為要求保險業務員應成年。
另「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原規定要保人須年滿20歲,保險局2021年1月已修正為應成年,即回歸民法對成年的年齡規定。
證期局則配合修正「證交法」第54條及「證券金融事業申請設立及核發營業執照審核要點」。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證交法原規定證券商業務人員須滿20歲,現已配合修正為應成年,另「證券金融事業申請設立及核發營業執照審核要點」針對證券金融事業業務人員年齡規定,已從年滿20歲修正為應成年。
值得注意的是,「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5條有關期貨開戶年齡限制,考量期貨交易屬於高槓桿、操作風險偏高,經行政院同意,此部分維持現行規範、未配合修正,即期貨開戶仍要年滿20歲才放行。(編輯:楊凱翔)1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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