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須知 建商對新成屋有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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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為人生大事,但遇到糾紛很可能變成憾事。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統計,2017年全台不動產交易糾紛高達1,735件,以施工瑕疵拿下糾紛之冠(見表),其次是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房屋漏水問題、定金返還(含斡旋金轉成定金)及隱瞞重要資訊。面臨各種買賣糾紛,民眾究竟該如何自保與防範?

新成屋因實品看得見、摸得到,購買風險較預售屋少,但也可能面臨施工瑕疵、廣告不實、建材設備不符等問題。因此,購屋前應慎選品牌建商與營造商,並打聽建商的售後服務,建造期間也要時常探詢施工品質、留意工程進度,最後驗屋、交屋階段更不可馬虎。

預售屋►固定建材保固1年,結構15年

施工瑕疵,包括地磚隆起、牆壁龜裂、門窗無法緊閉等。最容易發現施工瑕疵的位置,通常是浴廁、廚房地板或牆面磁磚。依法令規定,建商對於預售屋有擔保責任,非結構部分如固定建材及設備保固期為1年、結構部分則是15年。

民法保障►5年瑕疵擔保責任,6個月內舉證

新成屋部分,民眾簽約前須先行釐清保固項目及年限,避免交屋後求助無門。

另外,《民法》也規定業者有5年瑕疵擔保責任。因此,消費者若遇房子瑕疵問題,須在發現狀況的6個月內舉證,提出瑕疵造成的損害賠償,例如家具、地板、裝潢受損等,並記得保留單據求償。

建商的廣告、標榜使用的建材及家具品牌,皆視為合約的一部分。不論是購買預售屋或新成屋,在建商推案時,切記保留所有的銷售廣告單、建材表、平面圖等,成屋後逐一比對,以免當了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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