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附設護理及其他機構 免課房屋稅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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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9日電)財政部今天發布解釋令,從寬認定,公立醫院附設機構,如老人之家、護理之家等,主要服務內容屬於衛生、醫療、保健,其使用的公有房地,均可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所謂公立醫院,指的是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設立的醫院,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均可免課房屋稅及地價稅,但對公立醫院附設機構是否可比照辦理,先前沒有明確規範,因此產生各地稽徵機關判斷不一情形。

賦稅署表示,因此在今天發布解釋令,將可免徵房屋稅、地價稅的「公立醫院」範圍解釋得更為清楚並從寬認定,只要公立醫院附屬機構執行的業務,屬於醫療、保健、衛生範疇,同樣給予免稅,例如老人之家、護理之家、居家照顧機構等都適用,盼有助公立醫院未來推動長照服務。

不過,賦稅署提醒,提供服務不屬於醫療、保健、衛生範疇的附屬機構,例如醫院美食街、藥局、月子中心等,不屬於免稅範圍,依法須按比例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編輯:趙蔚蘭)10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