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銀及玉山銀理專挪用客戶款 各罰1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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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1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永豐銀行前理專涉及挪用客戶款項高達新台幣7000萬元,且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玉山銀行前理專也挪用高齡客戶款項長達6年,金額達3000萬元,各別開罰1200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永豐銀行忠孝分行前理專自2015年11月起約4年間,涉及挪用8戶的客戶款項,金額高達7000萬元,且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依照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

另外,玉山銀行財富中心駐埔墘分行前理專自2013年8月至2019年4月間,也涉及挪用2戶高齡70歲的客戶款項,金額達3000多萬元,同樣核處1200萬元罰鍰。(編輯:張均懋)10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