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友善城市 中市補助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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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訊】台中市政府為了建構更友善的城市,針對集合住宅共用部分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昇降設備,提供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以總工程經費45%為上限,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受理申請。

建構無障礙設施有利於打造更友善的生活環境,讓孕婦、身障朋友、銀髮族群與行動較不便的民眾出入更便利。

台中市內的建築物只要是於民國101年11月30日「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施行前領有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的合法建築物,用途為集合住宅或住商混合且住宅使用比例達1/2以上,就可以申請包括公共區域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及昇降設備等無障礙設施改善費用補助。

每案的補助比例上限為總工程經費45%。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最高補助16萬元、改善昇降設備20萬元,及新設置昇降設備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工程設計需符合內政部「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此外,此方案將優先補助現有設籍住戶年齡65歲以上、6歲以下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經向市府各公所報備有案,並獲書面通知需限期改善無障礙設施者。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有需求的民眾可於期限前內至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下載申請書後,檢附相關文件後提出申請。

 

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專頁 https://thd.taichung.gov.tw/2126929/post

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69502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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