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丘德真雪梨16日專電)針對前年陽明海運貨船於雪梨港外發生貨櫃落海,澳洲當局公布調查報告,指事件由於人為疏失,同時指陽明海運積欠相關清理費用高達2000萬澳元(約新台幣4億元)。
陽明海運在2018年6月1日於雪梨港外發生貨櫃落海,當時陽明海運發明輪(YM Efficiency) 自高雄港開往澳洲;在接近雪梨港時,於新南威爾斯州紐卡素外海遭遇風浪。雖然全體船員平安,但有81個貨櫃落海,另有62個貨櫃受損。
據澳洲運輸安全局(The Australian TransportSafety Bureau)今年2月13日公布結案調查報告指出,落海的貨櫃當中,有66個已被尋獲,另有15個下落不明。此外,當時發明輪上的拉繫平台、附加結構和舷梯也受損。
至於發明輪貨櫃落海的善後工作,澳洲廣播公司(ABC)報導引述澳洲海事安全局(Australian MaritimeSafety Authority)估計,相關清理費用可能高達2000萬澳元。澳洲海事安全局指相關費用應該由陽明海運負擔,但一直沒有收到陽明海運的款項。
針對發明輪貨櫃落海的事件,澳洲運輸安全局的報告指出,由於當時船身出現劇烈搖動,造成船艙後部的貨櫃承受了過大的壓力所致,而這則是由於貨櫃和拉繫系統零件的結構損壞所致。
報告還指出,當時船上受影響的區域裡,貨櫃的重量和分布超過船舶貨物繫固手冊(Cargo SecuringManual)所允許的力量極限;在貨物安置過程,又未依檢查手冊所要求的拉繫力限度。所以,這起事件的責任歸屬,是完全來自船上管理人員。
由於陽明海運積欠相關清理費用,澳洲海事安全局2月7日向澳洲聯邦法院申請扣船命令。2月8日法院發出的扣船命令,2月9日澳洲海事安全局於雪梨植物灣(Port Botany)扣押陽明海運展明輪(YM Eternity)。隨後法院於2月10日發出釋放命令,澳洲海事安全局終止針對展明輪的扣押行動。
中央社記者15日透過電郵聯絡陽明澳洲分公司雪梨事業發展部,但在截稿前尚收到回覆。(編輯:陳永昌)109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