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預售屋新制講習 掌握預售屋契約魔鬼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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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訊】預售屋新制懂了嗎?為確保買賣雙方權益,台南市政府地政局除了加強預售契約稽核,並於2月21日舉辦「預售屋新制及常見錯誤樣態解析」講習,邀請內政部葉秋容視察主講,參加者約460位,多為不動產開發業、代銷、仲介、地政士等專業人士,討論熱烈。
 

台南市近年來由於各項重大公共建設議題發酵,加上南科廠商擴大投資及台商回流投資效應持續發燒,使得房市買氣活絡,推案持續增加。

房市熱絡之際,更要小心交易風險,尤其預售屋建案以領有建照而尚未完工的建築物和所座落基地作為交易標的,消費者能取得的資訊相當有限,契約條款是否符合規範,更是需要留意的環節。

本次講習重點包括:「定型化契約之結構、規制」、「預售屋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年預售屋契約修正重點」、「預售屋買賣履保機制」等,藉由這次定型化契約的修正讓交易雙方更有保障。

台南市市政府依照內政部「109年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實施計畫」加強查核預售屋契約,並輔以「台南市預售屋銷售稽查作業方案」,提供「預售屋買賣自主檢查表」,請業者自行檢查契約是否符合規定,經過地政局查驗買賣定型化契約的15項項目並合格後,可列入合格名單,於地政局網路公布提供消費者參考。

常見的預售屋買賣糾紛有:1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2瑕疵擔保責任、3房地出售面積之認定及找補、4完工期限及交屋期限、5解除契約及違約金過高、6停車位糾紛等。

台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進一步提醒,消費者慎選合法的不動產經紀業者及有執照的不動產經紀人員,簽訂買賣契約前應要求業者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並告知應注意事項,簽約時須注意契約審閱權的使用,並針對各項條款逐一檢視、了解後,才可簽名蓋章;千萬不要因急迫或未詳加考量簽約,以免產生違約問題。

此外,簽約後交付款項,記得索取收據或發票,有過戶代辦事項或相關代收費用則需有收費明細等,提醒民眾事前多一分查證,流程多一分注意,就能避免事後可能衍生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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