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5日電)環保署今天依法撤銷台中市政府裁罰台中火力發電廠案,市府除了表達失望與無奈,也質疑環署為台電撐腰,違法並越俎代庖撤銷中火裁處,顯然不考量中火排放污染物影響居民健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市環保局對中火在108年12月間,認定全廠生煤年使用量超過許可證核定量,3次以違反空污法告發,並廢止2部發電機組許可證的相關處分案,經查並不具備違規事實,因此依法撤銷。市府今天晚上回應,深表遺憾、失望與無奈。
市府表示,環保署此舉與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等相關規定不符。行政處分的適法性及妥當性救濟,依規定應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而中火已針對環保局的行政處分提出訴願,正由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中,應待行政訴願(訟)判決結果出爐,再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市府認為,姑且不論環保署不是這件處分案的訴願管轄機關,應無權認定環保局行政處分是否違法;就算環保署想依據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處分案,同法源但書也規定,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不得撤銷。
市府進一步質疑,環保署為台電撐腰,違法並越俎代庖撤銷中火裁處,顯然不考量中火排放污染物,會影響中部地區居民健康,令人錯愕,也失去環保署應有立場。
市府強調,中火是全國最大發電廠,過去數十年來,發電貢獻度也最大,近期在中市府團隊努力督促下,中火減煤已初見成效,空氣品質也較往年改善,請中央勿罔顧中部民眾健康,才是人民福祉。(編輯:洪學廣)10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