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6日電)信義房屋廣告提及「賀連續成交」,但卻未載明部分案件非由信義房屋成交。公平會說,廣告恐造成大眾錯誤認知,認定信義房屋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信義房屋在台北市興安國宅社區發出廣告傳單,廣告文宣稱「賀連續成交」,並在下方載「信義房屋」等內容,同時提及7筆成交紀錄、誠買急尋興安國宅等字眼,讓民眾以為連續成交的7筆紀錄全由信義公司成交。不過,其中3筆成交紀錄並非信義房屋所成交,但廣告卻沒有載明相關資訊。
公平會表示,信義房屋廣告沒有載明成交紀錄來源或是成交資訊,廣告所呈現交易熱絡程度,不僅影響消費者委託買賣與否,更排擠其他競爭同業交易機會,認定信義房屋廣告與事實不符,已有引起一般大眾錯誤認知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公平會對此開罰,處10萬元罰鍰。(編輯:張良知)10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