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釐清中火案爭議 台電:增氣減煤步調不變

分享到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吳柏緯台北13日電)台中電廠燃燒生煤量引發台中市政府與台電爭議,行政院今天宣布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台電說,中央已釐清爭議,未來增氣減煤步調不變,估中火今年生煤使用量可降至1260萬公噸以下。

中部地區秋冬空污指數居高不下,外界將矛頭對準燃煤的台中火力發電廠,台中市政府陸續引用自治條例連續重罰台電,去年底更撤銷2部機組燃煤許可證,引發爭議。

行政院今天發函台中市政府說明「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牴觸「空污法」、「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應屬無效。

對此,台電回應,中央已釐清爭議,希望回歸法治與專業。雖然台中電廠減煤4成已不再受法律強制拘束,但不影響「增氣減煤」步調,台中電廠新建2部燃氣機組已通過環評審核,預計民國114年前上線,屆時將有4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且最多啟用2部。

為了維護中部空氣品質,經濟部指出,部長沈榮津已經要求台電,不能自滿於過去的減煤成果,須持續進行自主減煤,符合中部鄉親期待,因此今年10月空污季時,將會從原來的只開8部機組,再減1部,且總發電量不超過6部機全開發電量。

台電進一步表示,10月起將執行更嚴格的「擴大自主減煤計畫」,運轉機組數與過去相比,等於減少2部機組發電量,預估今年中火生煤使用量可降至1260萬公噸以下。

經濟部並表示,減煤的行動已有成果,也沒有停止。尤其,去年中火大量減煤,用煤量較2014年的歷史高點,已減少將近600萬噸。中市府也肯定,多次發布新聞稿表示空品改善,認為台中空氣9年來最好。

台電說明,台中電廠去年用煤量1264萬公噸,低於中市府核發許可使用量1600萬公噸,也就是說,台電幾乎提前1年就達成減煤4成目標。

經濟部指出,未來仍將推動「短期降載、中期環保改善,長期新建燃氣機組」,且加速興建室內煤倉,預計最快可提前兩年完成,兼顧穩定供電與環境保護。(編輯:楊凱翔/林孟汝)1090313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