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中小企業申貸及利息補貼 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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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16日電)為協助受武漢肺炎影響事業取得紓困及振興所需資金,經濟部今天發布相關補貼作業要點,受影響事業可開始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及利息補貼,申請期間從3月16日起到9月15日為止。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表示,受疫情影響的事業如果是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稅籍登記的本國營利事業,或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得免辦理登記的小規模商業,只要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平均營業額較108年下半年或是108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並由經濟部、受委託機構或金融機構認定屬實者,皆可申貸。

中小企業處說明,目前資金協助包括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貸款及振興資金貸款。

首先,舊有貸款展延部分,針對貸款尚未還清,但營運受到疫情影響,以致償還貸款陷入困境的中小企業,如果貸款銀行同意展延還款時間,並降低展延期間衍生的利息,經濟部將會以預算補貼銀行降息的金額,補貼以1年期的郵政儲金利率(目前1.06%)為基準,期間最長1年,每家事業補貼上限22萬元。

因為疫情造成訂單減少,影響到營運,進而有資金貸款需求的企業,根據經濟部規劃,將提供全額利息補貼,補貼利息最長6個月,每家補貼金額以新台幣5.5萬元為限。貸款期間10成保證,免向企業收保證手續費,不過貸款期間不得減薪或裁員。

企業也可以申請振興資金貸款,由信保基金提供8至9成信用保證並免收保證手續費。如果是中小型事業,經濟部可提供貸款利息補貼,補貼期限最長1年,補貼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1.095)%計算,每家事業補貼上限22萬元。

此外,經濟部指出,針對上述營運資金及振興資金貸款,經濟部提供100億元保證專款,可提供1000億元融資額度,協助企業度過難關。(編輯:楊玫寧)1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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