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首次登記 免申請建物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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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你知道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不用申請建物測量嗎?過去新建物竣工領到使用執照後,民眾如果要申辦建物的所有權,必須花費一筆費用申請建物測量,但現在的便民措施大大簡化所有權的登記流程,新建物首次登記不但可免申請建物測量,只要有建築師或專業技術繪製簽證的「建物標示圖」,便可節省一筆測量費用。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林泳玲表示,以往新建物蓋好完工領到使用執照後,民眾如果要申請建物的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必須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繳納測量相關規費,由地政事務所測量或轉繪後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再依據測量成果圖申請建物所有權的第一次登記。

但內政部在102年8月已修訂土地登記規則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相關規定,新增可由申請人檢附經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等專業技術人員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簽證的「建物標示圖」,直接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建物所有權登記,免再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建物第一次登記新增的簡化申辦流程申請方式,適用於102年10月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物,選擇以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繪製簽證的「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僅省去地政事務所排件測量的時間,而且還免繳納測量費用。

板橋地政事務所特別製作四格圖卡,介紹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便民措施,幫助民眾省時又省錢。

資料來源:板橋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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