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貨物傳不標中國就被擋關 財部:並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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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3日電)台灣出口貨物至中國,傳改被要求標示「中國台北」等字樣,否則退運;財政部表示,經透過兩岸經合會海關合作工作小組洽詢中國窗口確認,並不屬實,中國大陸海關並未發布新措施。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日前有媒體報導,從上週開始,出口至中國大陸貨物遭到擋關,中國大陸海關要求原產地為台灣的貨物,外包裝嘜頭(Shipping Mark,又稱運輸標誌)須有Made in Taiwan, China、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等字樣,否則一律退運。

關務署說明,報導內容「並不屬實」,已透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海關合作工作小組聯絡窗口洽詢中國大陸,對方表示,中國大陸海關並未發布新措施,而且大陸海關各口岸均採一致性作法。

關務署表示,台灣產製貨物出口時,依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可於貨品本身或內外包裝上以顯著及牢固方式,標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臺灣製造」或「台灣製造」,或以同義的外文標示。

關務署指出,如果出口貨物在中國大陸遇到此類被擋關的問題,可將個案具體情況透過關務署向中國大陸反映,以尋求協助。(編輯:林孟汝)10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