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7日電)錢櫃林森店分別投保富邦產險公共意外責任險、僱主意外責任險及僱主補償契約責任險;另外投保了新光產險的火險。保險局表示,目前尚在釐清事故責任階段,理賠金額尚待估算。
台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在26日上午發生火警,因排煙、灑水、消防警報、住警器、廣播系統等消防設備全部關閉,民眾逃生不及,造成5人死亡、1人命危,數十傷慘劇。錢櫃表示,林森店有投保相關財產保險及公共安全責任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初步了解,錢櫃分別針對不同項目,投保了富邦產險及新光產險,由於目前尚在釐清事故責任階段,還未能估算出整體實際理賠金額。
產險公會指出,公共意外責任險主要是針對保險契約載明的經營業務處所,在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就可以申請理賠。據了解,每一事故的傷亡合計最高可理賠新台幣6000萬元,每一人體傷可賠300萬元。
至於僱主意外責任險及僱主補償契約責任險部分,產險公會表示,因承保的對象是員工,還要進一步釐清有多少名員工因執行職務遭遇意外導致死亡、失能或傷害,才能釐清後續理賠金額。
此外,錢櫃內部裝修及營業部分也投保了新光產險的火險項目。產險公會表示,火險承保範圍包括房屋裝修、營業生財、機器設備等,保險公司會依被保險人提供的損失清單到現場核對,依實際損失金額理賠,目前也仍在估算。(編輯:林孟汝)1090427